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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们看来,我充其量就是一个‘变态’,但是也无所谓了。”
他看着与自己相处这么多年的弟弟,他已经这么大了,都比自己高出半个头。他将纷乱的思绪强压在心底,深吸一口气,避开方路远的脸说:“我以前总喜欢让你,最开始是我真的拿你当弟弟那样对待,后来我后来想,即便是我们关系疏远了,但终究是同个父亲所生,我还是会试图去让你。”
方路远的声音夹杂哭腔,颤抖得如同筛糠,只不过寒风凛冽,将这些情绪散在空气里。
“哥,你是不是还恨我?”
“恨?”方鹿鸣咬着这个字眼,心情前所未有的平静,开口,“我为什么要恨你呢”
方路远下意识地想要松口气,与此同时他又察觉到他语气不对,紧接着他听到他说:“已经不在乎了。你所要说的、解释的,关我什么事呢?”
“你走吧,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
“当然万一不小心见面,记得把我当空气呀,毕竟我已经拿你当陌生人了。”
“再见啦,小远。”
“这应该是我最后一次叫你,好好珍惜呀。”
第三十五章天敌(上)【弟弟视角,用来凑字数】
方路远小时候总喜欢在大院里乱走乱晃,他的爸爸工作一直都是栖栖惶惶,而妈妈总爱跟她的朋友一起逛街旅游。他们懒得管他,而他也不喜欢被人拘束,因此他前半段的童年可谓是无忧无虑。
有一天他偷偷注意到一个小姑娘。她长得粉雕玉琢,像极其他小孩手上抱着的洋娃娃。她总是待在家里,应当是不喜欢出门,但她又经常透过玻璃窗看外面的世界。乌黑的眼睛总会暴露她诸多复杂的情绪,比如好奇、羡慕、失落。
方路远特别想跟她在一块儿玩,要知道他素来都是被别人巴结着长大的人。因此他对于“如何接近她”这个问题困惑一星期之久,最终他想出一个办法,也是最拙劣的办法——就是故意弄伤自己,引起那个小女孩的注意。
他无论对别人也好,对自己也罢,向来都是心狠手辣、决不手软。仍是冬天的缘故,他为了防止血液凝固的时间过快,将膝盖上的伤口挖得很深。血珠子不断向外涌出来,他竟一点也不觉得疼,守株待兔地等待她能发现自己。
果真,她上钩了。
方路远只把她当作自己心爱的玩具,恰巧她的性格也是他所喜欢的那样安静乖巧。他高兴了,便偷溜去她家玩耍;不高兴的时候,打发她就跟流浪狗似的,而她却并没有像普通的流浪狗那样,继续摇晃尾巴走到他身边要肉包子,而是一如既往缩在角落里一语未发。
这难免让心高气傲的他独生闷气。他是一个报复心极其强盛的小孩,当时便下定决心一定要想出一个恶作剧来好好整蛊她,让她永远听话地黏在他的身后。
生活鲜少像荒诞的戏剧,但戏剧里的灵感往往来源于生活。当他得知那个女孩是个男生,并且还是他的亲哥哥时,头回生出不知所措的情绪。
在他刚学会说话的时候,他妈妈白舒雅涂完鲜红的指甲油,用那细长的手指指向贴在墙上的一张照片——那是一个穿白色长裙的女人,笑容恬淡,眉眼生得格外漂亮。而白舒雅却毫无留情地将指甲嵌入那张照片里,转头笑眯眯地对方路远说,小远,你看这个阿姨。
他那时候睁圆眼睛,奶声奶气地问,怎么了?
白舒雅嘴角弧度依旧扬得很高,缓缓放下手。照片里女人的脸上平白多出一道甲油印记,如同血色的月钩,衬得女人的笑容愈发诡谲。随后他听到他妈妈说,这个女人,妈妈很讨厌。她啊,跟你爸爸生了一个儿子。
方路远转了下眼珠,说,爸爸是抛弃我们,跟她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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