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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被判无期。但是他知道英生使被冤枉的!杀人的根本不可能是英生。但是他不能说,因为他也是涉事一方,那个韩某露的身体里可能还有自己的dna。一旦说出来自己必定受牵连。
“什么事?我不知道啊。”多警官说“别装傻。我不会对别人讲的。那事是不是你干的?”睐婺为了摆脱一个恶梦却引来了另一场恶梦。如果对方真的是凶手,她这样说的结果往往会引来对方的杀戮。多少凶杀案都是这么引发的。杀一个人是杀,杀两个人也是杀。为了逃脱罪行,狗急跳墙的凶手是什么事情都干的出来的。绝对不能对凶手直接说“你的事情我知道,,”这时睐婺最好的方法本应该是大义灭亲,向警方举报自己所看到的。而不是自己出面私下里与凶手直接对质。
而且睐婺报警在道义上也没有什么不妥。多多确实救了她,但是男人救人的目的不纯。如果睐婺揭露了他也没有什么不够意思的。为民除害而已。
这时候我们应该说一下某些时候人们之间究竟应该处于一个什么样的关系。
有的男孩为了追一个女孩,往往会做出一些惊人之举。例如一次献上9999朵玫瑰;在雪地上或大雨里在女孩家门口长跪不起;每天为女孩默默送饭长久不辍;等等。
女孩见了这种极端的表白有时会被其感动,‘他这么爱我!’她也许会这么想。
错了!大错特错!
绝大多数时候,这不是真爱!而是男方对自己非分之想的一种病态的追求,是偏执症和强迫症的表现。他爱的不是女孩,而是他自己,是爱他自己的这种纠缠、他的这种想法,而不是女孩本身。
这种偏执的后果是,如果女孩一旦接受了这种所谓的‘爱’。男方会把女孩当成自己的一个物件,而不是一个平等的人。
以后当他们感情遇到挫折的时候;或者男方对女方的什么行为起了疑心的时候(这种事情一定会发生);或者完全不需要任何理由,只是到了他犯病的时候,他会用同样的心态去杀人。把自己曾经‘爱’过的人杀死,以求永久的占有自己的这个‘东西’,维持这个‘爱’。
这是,病;不是爱!
对于一个条件好的女孩来说,这种偏执的,自己跟自己较劲的,认死理不肯通融的(生活中很多事情没有道理),都不值得托以终身。
幸好,睐婺动员多多去自首的这段话被偷偷跟在后面的张某顺听到了。张某顺曾经接触过这个案子,而且不相信英生是凶手,听到了韩某露这个名字他立即明白了这两个青年男女在谈论什么事。
张某顺这个人总是喜欢去做一些分外的工作,立即决定找到多多详细询问。
“说说吧?别忘了你现在是一名警察。”张某顺对多警官说。
多警官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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