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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安全感。

    雨声砸在池塘里、叶片上、田埂上、手心里,千针万线穿起整个村落,她撑起一把透明伞,走在湿漉漉的雾气里。

    这样,走着走着,就会忘记一些烦恼和不公。

    夏正强嫌弃许美荷生不出一个弟弟,要给夏月改名叫夏招弟。后来因身份证改名要交“服务费”,他舍不得钱才作罢。

    许美荷说,房子、田地以后都不是她的,那都是她爸的,也不会为她存钱,叫她自己挣。

    但如果是男孩就不一样了,家里借钱都要给他买房买车,每年许美荷都要补贴她舅舅许汉上万的钱,却一件两百块的衣服都没给夏月买过。

    她再聪明,哪怕年级第一的能力,也抵不过一个性别力。

    “可惜你是女的。”许美荷好几次说,“以后你老公会给你买,你老公给你花钱。”

    “你记得毕业了还你爸钱。”

    “女儿都是泼出去的水,以后你都是别人家的。”

    但许美荷估计没想到,后来婚姻法变了,婚前财产公证后,婚前男方全款买的房不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甚至文化也变了,没经济支持还要给家里生活费的女孩,现在要和将来继承家里全部资产的男孩AA。

    最终,女儿是原生家庭的客人,是再生家庭的外人,而每个儿子永远是每个家庭的主人。

    女孩的家在哪?

    夏月把这恨给许美荷,后来细想,更觉得悲哀和绝望。

    许美荷不过是替罪羊,真正的幕后是夏正强,是背后深深扎根的父权文化。

    一个父亲的前身是“儿”,为了维护“儿”的利益,他们不得不将这种文化延续,并将“女”同化为帮凶,所以将“女儿”变成“妈妈”,一同对下一代的“女”剥夺经济权。

    “儿”不用做什么,就可以继承资产和存款,拥有家庭地位。

    而“女”从小比“儿”更早更多地参与劳动,照顾家庭,最后却分不到一点家产,不仅失去了原生家庭的地位,有的还要被夺去彩礼,嫁入“儿”家后因没钱也得不到地位,被“儿”使唤,最后还背上养老。

    “儿”的资产越多,资源与权利越倾斜于“儿”,而“女”就会越失去资源和权利。

    可悲的是,同为“女”的“妈妈”也在维护这个看似正常实则并不公平的秩序,让“儿”受益,助长男性群体的权势,甚至“妈妈”还会嫉妒“女儿”过得太好,因此损掉“女”的利益来保护“儿”。

    没话语权,所以姓永远只能是父姓,所以婆媳关系继续分裂女性力,所以家产的分配永远由继承这个家家产的主人-父亲做主,由“妈妈”传达。

    而她一个夏月,与时代秩序相比,不过螳臂挡车。

    *

    12岁以前,所以夏月习惯忍耐,怕麻烦别人,总是独立做事,也不敢信任别人,不善外交。

    12那年,夏正强意外车祸死亡。

    许美荷拿走所有赔偿金,每天打扮得高贵,去吸引更有钱的男人。

    夏月痛恨夏正强,恶心他。

    这个隐形的父亲,永远不会出现在家长会,永远缺席于她的童年,永远在说教和批评,永远让她记得还钱,不沉默就是比母亲更狠的毒打,永远忽视她的成长。

    她不止一次希望他去死,但真的这一天看他惨状地躺在棺材里,腹部被车轮压瘪了,断手断脚的,她又觉得可怜兮兮。

    夏正强父母也早死,身边也没有什么兄弟姐妹,平时在家耀武扬威的他最后连坟都没人给他挖一个。

    “爸,这是女儿最后的孝心。”她跪下来,闭上眼睛。

    她拿布袋装好夏正强的尸体放在板车上,绳子系在腰间拉着车走了五公里山路,跑到无人的山上挖坑自己埋。

    花了一天一夜,埋好了。

    山上冷风呼呼,夜幕低垂。那年她刚读完六年级,坐在一望无际的田野上,弱小的身影被风吹得摇晃,她一直往远处更远处望。

    夏正强的死更意味着许美荷不会再管她,她会组建新的家庭,关心别的孩子。

    天地之大,没有一处是她的家了。

    夏月躺了下来,草尖刺痛着她的背,她望向天空。

    她想起城里有孩子回村里过年,她总是羡慕她们有父母疼,羡慕摔碎东西原来是可以不用被骂的,羡慕她们可以随便撒娇,羡慕她们能大大方方地要钱。

    这一夜,突然就有什么就变了,那些委屈、伤害、不公像火锅里的血沫一样沸腾泛起,烫得她心窝疼,疼完后,她终于接受了父母不爱自己的事实。

    终于,她接受了。

    *

    夏月回到家,许美荷不在。

    她照常地炒了一盘莲花白就着稀饭咽下。

    以前夏正强总骂许美荷学历低没用、伺候得不好,总对她没好脸色。

    她见过许美荷的新男友,嘘寒问暖又温柔。
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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