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如此多娇IF】(第五章:抽丝剥茧)
第(2/7)节
所了解,拜五百年后的网络所赐,可以
说人只要有想法都能在网络上找到丰富的各种信息,有好事者整理了中国古代历
史上一些明明既无隐情又无疑点,但因为涉及到朝廷争斗而变得扑朔迷离的案件,
比如北宋的阿云案,明的满仓儿案,清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
彭城卫千户吴能有一女,小名唤作满仓儿,自永乐以后明朝武人地位就急转
直下,尤其是土木惊变之后更是断崖式下降,吴能虽然是个军官但是并不富裕,
为了女儿将来生活能有个好的着落,他就找到媒婆张媪,希望能给自己女儿找个
好人家,哪知张媪见满仓儿容貌不错,而且吴能也地位低下,就起了歹心。她谎
称把满仓儿说于了周太后的弟弟家,给了吴家一些钱财之后,却是把满仓儿带走
卖给了乐户张氏,张氏此后又将满仓儿卖于乐工焦义,焦义又将其转卖给乐工袁
璘,袁璘则安排满仓儿于歌肆为娼。
此时卫所千户吴能已死,其妻聂氏听到了满仓儿的消息,于是在满京城的歌
肆中寻找女儿,终于被其找到。但是满仓儿痛恨父母当年卖掉自己的行为,坚决
不肯认母。聂氏于是一不做二不休,带着儿子吴政一起把满仓儿抢回了家。袁璘
收到消息后可能也自感理亏,找到聂氏后提出再给一些补偿金,然后把满仓儿带
走。聂氏不肯,就在弘治九年时报了官。
案子到了刑部,主审人是郎中丁哲和员外郎王爵。二人将满仓儿断给聂氏,
袁璘对此表示不服。在此案中袁璘也算是受害者,不服也情有可原,同时丁哲和
王爵这样断案也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丁郎中官威大得很,觉得袁璘区区一个乐工
竟敢不服,于是下令对袁璘动用重刑。袁璘受刑之后伤势过重,没几天就死了。
《明孝宗实录卷一百二十》是这么纪录审案过程的:刑部郎中丁哲与员外郎
王爵共理其事。既得实而璘不服,哲乃重加笞楚,越数日死,女断归聂氏。
由于发生了命案,刑部主事孔琦和监察御史陈玉按惯例应进行复查。二人却
和丁哲、王爵二人沆瀣一气,只是让仵作将袁璘草草埋葬了事。袁璘之妻求取丈
夫尸体,却被冷酷拒绝。袁妻无奈之下,跑去向东厂诉冤。
东厂有监督百官的职责,所以袁妻以受到官员欺压为由不去刑部而去东厂告
状是很正当的。实际上明朝历史中有不少小民到东厂告官员的案例,东厂也不是
电影中描绘的龙潭虎穴。
东厂太监杨鹏得到消息之后立刻行动,将聂氏和始作俑者张氏逮捕审讯。张
氏生怕朝廷追究她买卖人口的罪名,坚称满仓儿是自己妹妹所生。满仓儿自己也
拒绝承认是聂氏的女儿。杨鹏于是先将聂氏、张氏和满仓儿等人关入锦衣卫狱,
再向朝廷举奏丁哲等人失职之罪。
案子终于捅到了先帝孝宗御前,皇帝认为此案涉及伦理人命,下旨刑部、大
理寺、都察院三法司和锦衣卫必须秉公办案,同时又让长宁伯周彧交出聂氏的女
儿。周彧一头雾水,坚称没有买过这个女孩儿。聂氏和张氏则继续互相扯皮,案
子因此久拖不决。
正是因为有了锦衣卫的参与,陈靖才能在案牍库中找到这起案件的相关原始
材料,还好时间不是隔得太久,弘治九年为(1496年)与正德十三年(1518年)
仅差了二十二年,要是时间再久点,这些文案可能就要灭失,陈靖再想还原历史
的真相就困难重重了。更多小说 Fb.Com
孝宗再次下旨让府部大臣及科道官当庭会审,压力之下,张氏和满仓儿终于
承认事实。对此都察院作出裁决,《明孝宗实录卷一百二十》如下记载:镇抚司
奏哲苛刻偏狥,欧死无辜。爵依阿枉断,玉、琦相视不明,乞各正其罪。
按说案子审到这,一切都很正常。但是由于这案子是在东厂手上翻过来的,
自感颜面大失的文官集团很快做出反击,刑部典吏徐珪很快就此事上疏,疏在封
建时代专指臣子写给皇帝的奏章,是一种很平常的公文,可当前面多了「抗」这
个定语时意味就大变了,文字之中定然会有忤逆君上的私意,这份抗疏陈靖利用
自己锦衣卫文职官员的身份便利在档案库也找到了:
「聂女之狱,哲断之审矣。鹏拷聂使诬服,镇抚司共相蔽欺。陛下令法司、
锦衣会问,惧东厂莫敢明,至鞫之朝堂乃不能隐。夫女诬母仅拟杖,哲等无罪反
加以徒。轻重倒置如此,皆东厂威劫所致也
第(2/7)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