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剑诗篇(第十一卷)723-724
第(4/4)节
把能切开风沙的快刀,就隐藏在斗篷下面。
只是他今天想要切开的并非大漠的风沙,而是我的身体!
我跟胡狼目光相接,犹如刀剑相击,仿佛已迸出火花。
高手过招,不需要多余的废话,只一个眼,双方就已经新领会。
高手过招,也不需要打得很花哨,只用一招就可以分出胜负!
胡狼出手了。
响马出身的他,一向喜欢主动,不愿被动,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他身上宽大的白色斗篷仿佛纹丝未动,但我敏锐的目光隐隐看到有一道淡如空气的刀光从他的斗篷里飞出——不愧是昔年威震大漠的快刀,快得肉眼难辨!
同一时间,我也拔剑,剑光一闪,瞬间回鞘。
天地间骤然变得漆黑一片,但是在这黑暗的世界中,突然划过一道闪光,闪光过后,黑暗消失,天地重先!
我跟胡狼只拼一招,前后不过半秒,胜负已分!
胡狼乳白色的斗篷已经被鲜血染成一片血红,他低声惨呼着倒退十步,然后颓然倒坐在地上,手中的快刀已然脱手。
胡狼捂着熊前的伤口,抬头望着我,感叹般的惨笑道:“好啊!江湖代有人才出,一代新人换旧人,我这前浪,终于也被拍死在沙滩上了!”微一停顿,接着说道:“你本可以一剑杀了我,但是你没有,所以我对你还有价值,说吧,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
我露出一丝赞赏的微笑,悠然走到他面前,说道:“胡狼大人不愧是老江湖,跟你说话,就是痛快!既然如此,那我也就开门见山了。敢问胡狼大人,你想死还是想活?”
胡狼惨然大笑道:“对于我这种一辈子刀头舐血的老东西来说,活着当然比什么都重要!”
我满意地点点头,说道:“很好。那么你只要如实回答我的问题,我今次就可以放你一条生路,我说到做到!”
胡狼疑惑地看着我,迅速把我打量一番,问道:“你想问些什么?”
我目光凝注在他身上,说道:“我想问的事情,跟莱因哈特?沃特森诺蒂有关。”
胡狼闻言不动色,只是淡淡“哦”了一声,道:“那你就问吧,为了能够活命,凡是我知道的,就一定会对你如实相告。”
当我说出莱因哈特时,一直在观察胡狼的反应,见他没什么异常反应,不禁心中暗喜,道这次有戏!
想当初,我在银铁城,偶然遇到比尔?斯纳珀瑞一伙儿,他们这些恶徒四处掳掠女性,卖给时为银铁城盗贼公会会长的胡狼。然后我跟安直捣公会老巢,把包括苏菲亚在内的被掠女性全部解救了出来。(作者:详见第二卷)当时胡狼的态度本十分嚣张强硬,眼看就要跟我们展开火并,但是安突然掏出一枚狮子徽章给他看。胡狼一见那徽章,惊愕莫名,态度顿时软了下来,很痛快的就答应放人。
在当时,这是整个过程中最让我困惑的地方。后来我才知道,那枚狮子徽章赫然是沃特森诺蒂家族的家徽。原来莱因哈特?沃特森诺蒂就是安的师父,安的“剑”便是由莱因哈特传授。
莱因哈特知道安平素最喜惹是生非,因此就送给她一枚家徽带在身上,假如她某天闯下了无法收场的大祸,就亮出这枚徽章。
沃特森诺蒂家族在帝国势力庞大,手眼通天,黑白两道莫不敬畏三分。安不管闯下如何大祸,届时只要亮出狮子徽章,对方看到她跟沃特森诺蒂家族有关,肯定都会给莱undef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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