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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形象后,周子璋又被霍斯予带去高档男装店,走进那些散发之将普通人拒之门外的店铺,试用那些花费普通人一年年薪的衣物。那间店环境冷硬疏离,射灯从不可思议的角度折射下来硬生生打造出拒人千里的光彩,大理石地板简直光洁到需要女士谨防走光的地步,他这辈子做梦也想不到的各类男用衣物分门别类,借由价格产生的优越感,高高在上,拒绝他这样一个普通老百姓的窥探。
整个过程,周子璋只感到人被蜕变成一件物品,经过一个程序化的打磨过程,出来后将粗糙过虑,只余精细华美,跟陶瓷上釉抛光,无甚区别。几个小时后,他看着穿衣镜中的自己,一件亚麻色衬衫,外罩英伦风格的休闲西服,下面是将长腿形状勾勒得线条笔直的细格子西裤,脚蹬真正的鹿皮皮鞋,分明是一个乍眼看去,犹若与霍斯予等同个货色的翩翩佳公子,但问题是,这还是他吗?
还是那个叫周子璋的人吗?
周子璋对这样的自己深深厌恶。在他的记忆中,小时候从没拥有过一件真正属于自己的衣服,他身上穿的,从来都是亲戚们送过来的,哪家儿子不要了的旧衣服。虽然没露过肉,可也从来没让自己穿得舒坦过。有很长时间,他一直穿一件小叔淘汰下来的蓝色运动外套,那衣服太大太长,整个人走在大街上,就跟一个大号墨水瓶一样。
小城里有风俗,一到过年,人人必定要穿崭新的衣裳迎接新年,但周子璋却一直没有这个福分。他要等到上了师范学院后,才靠自己的勤工俭学,于过年时买了一件夹克。这是他记忆中第一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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