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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的呢?习惯可以改变,以为一辈子都会记得的东西,其实也会淡忘,缺的只是踏出第一步的决心。只要迈出过一步,就会觉得要抬一抬腿也不是那麽费劲儿,要多走几步,把自己很执著的过往抛在背後,也没有想象中那般艰难。把自己弄得看上去凄惨兮兮的不是那个绝情的人,而是自己本身。不懂适时放手,把悲伤放大,那是我的错。为甚麽小孩子能在摔倒後转个头就放声大笑?因为他们晓得不去记著让自己痛苦的事,是可以哭可以喊,但是过後一定会重新站起来,想想还有许多可以让自己快乐的事,就不会再觉得痛了。
回过头看,蓦然醒觉。
没错,喜欢上於阳就是站在悬崖的边缘。我差一点便跌下万丈深渊,粉身碎骨。
我也曾经说过,喜欢於阳是种感觉。
喜欢他站在艳阳下对我笑,喜欢他的不羁放纵,喜欢他的玩世不恭,喜欢他为我带来的快感。
但最终不过是种感觉,即兴、随性、冲动。时日久了,我都无法记起自己喜欢的是甚麽,是他给我的还是他这个人?
感觉,没有实际的东西作为基础,虚无缥缈。他让我有纵身跳下深谷的冲动,但这种东西,却不可以依赖一辈子。冲动和热情,也有燃烧殆尽的一天。有天我会发觉自己昔日那种热烈激动的情绪早已冷了下来,想起以往为他做的种种事,嘲笑自己有多麽无聊多麽笨。不知不觉间,这份感情来敲响我的门了,又悄悄走了。
而苏清,早已融入在我的生活当中,他从孤儿院里领养了我,给了我新的生命;他关心我、在乎我;他教晓我很多东西,他伴著我长大。是可以相伴一生的感觉。
和苏清共处太久了,十几年的时光,悲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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