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刑法课(二)
第(3/9)节
「男性的勃起,是由脑干控制,而医学上所谓的意识是来自于大脑皮层,也就是说,勃起只能算是一种反射动作,所以不能算是行为;但如果你明知反射动作可能会构成某个犯罪构成要件的一部分,还努力透过其他动作来利用你的反射动作进行犯罪,那你利用反射而进行犯罪的这整个动作就是行为,相当于你同时把自己当成犯罪工具,自己也同时是扮演行为人的角色。像刚刚,如果小平明知勃起会导致阴茎进入老师的身体,还故意不挪开身体,这样就是一个完全的性交行为,而不只是反射动作;这边一样比较深入,我们到讲间接正犯的时候会再补充。」
刚刚被要胁要报警,已经软了一半的老二,因为老师的这番话,总算停止了疲软的迹象;而脑袋裡一浮现刚刚这个变态美女老师用下体和胸部挑逗我的过程,又看着老师隔着薄衣隐约露毛地站在讲台上讲课,几个男同学对我流露羡慕中带点妒嫉的眼神,独佔美女老师的雄性优越感便使我又重振雄风,阴茎又悄然坐大。
「老师,」
突然有个男同学举起了手,「老师刚刚说的大致上我能理解,但是刚刚小平的龟头只有前缘约略接触老师的阴部,这样能称得上是性交定义中的接合吗?根据62年台上字第2090号判例:『所谓两性生殖器接合构成姦淫既遂一节,系以两性生殖器官已否接合为准,不以满足性慾为必要,申言之,即男性阴茎一部已插入女阴,纵未全部插入或未射精,亦应成立姦淫既遂,否则双方生殖器官《仅接触而未插入,即未达于接合程度》,应为未遂犯。』判例似乎不认为单纯的接触算是所谓性交定义中接合的一种。」
啊?是这样啊,那也就是说其实我刚刚不算是跟老师性交囉?可恶,不能把第一次性交奉献给美女老师,实在有点可惜。
「同学有事先预习,老师感到非常高兴,」
陈老师满意地点了点头,丝毫未因自己因未着内裤而隐约露毛,且被学生挑战论点而感到一丝扭捏。
看老师这样展露出纯洁的体态还露出天真的微笑,刚刚又用几乎犯罪的方式讲课,真的不知道她到底是天使还是恶魔。
「不过,所谓判例也只是法理见解有值得借镜之处,并非一定要依照它来做判决;记住,我们是大陆法系,重点是成文法的解释,而不是英美法系必须以判例为准;老师举个例说明,你就知道所谓接合必须以一方生殖器插入为要的看法到底妥不妥适了。」
「嗯,老师先来找一个姿色足以与老师匹敌的女同学。」
说着,陈老师将右手四指併拢,放在眉毛上,像在遮阳似地探头探脑、四处张望,样子可爱极了。
「嗯,找不到耶。」
呵,她又要间接说自己是班上最漂亮的女性了,不过我倒是不否认这个看法。
「开玩笑的啦。」
「这位女同学请你到前面来。」
说着老师真的找到一位样貌出众的女同学。
这位女同学足足有将近175公分的身高,身材比例极为完美,简直是模特儿身材,加上有神的大眼睛,高挺的鼻樑,深邃的轮廓简直就是偶像团体南犬妈妈中女团员的翻版,样貌酷似溷血儿;如果她不是黑髮且绑了个马尾,一副典型台湾学生样,几乎要令人忍不住用外语跟她问好。
而她穿着更是惹火,紧身的黄色运动t恤,让一对目测有d罩杯的豪乳几乎呼之欲出,平白无奇的蓝色低腰牛仔裤在她身上却穿出了名模风采,牛仔裤裤头上露出一截不超过24吋的小蛮腰,小蛮腰之下、牛仔裤之上竟然是浅蓝色亮皮丁字裤的裤头,充满诱惑。
「同学你叫做?」
「我叫苏蓓君。」
蓓君啊,好听又好记的名字。
「请你脱下你的裤子和内裤。」
哇,你又玩这麽大,动不动就要人脱衣脱裤的。
不过我倒是想瞧瞧苏蓓君是否会像我一样乖乖照着老师的话做。
一听到老师要求她脱下牛仔裤和内裤,蓓君白皙的脸颊忽然就泛起潮红,害羞的样子难以与她酷似溷血儿的外表做起联想。
「我,」
蓓君额上冒着冷汗正待抗辩,陈老师已经不耐烦地转身向全班同学说道:「你们宪法课没学过平等原则吗?不同的事做不同处理,相同的事做相同处理;小平能配合老师,你们其他人也应该能啊。你们凭什麽等着看别人牺牲,轮到自己时却裹足不前,要有捨我其谁的胸怀才能成为伟大的法律人啊!」
「老师第一堂课就以身作则了,今天小平也配合老师的示范露出下体;你们倒是说说看,在我们的示范之下,是不是所有法律概念都浅显易懂、印象深刻了,你们现在还在质疑老师的教学方式吗?」
听到陈湘宜老师不留情面地批判,蓓君的大眼睛更是因为噙着泪水而显得水汪汪地。
她低着头似乎在深思老师刚刚的教诲。
老师的说明,国考及格与落榜的取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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